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新乡振领发〔2021〕1号)、《自治区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自治区2023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和《自治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经复核,全县共有1户3人符合纳入监测户标准和程序,现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996-6623308
通讯地址:新疆博湖县人民西路102号
邮编:841400
附件:博湖县监测户纳入公示公告合账
中共博湖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