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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定点零售药店、“门诊慢性病”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03 19:43 来源:博湖县医疗保障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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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方便广大参保患者就医购药,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3号)和《2024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约定,因医药机构自主申请经研究,决定解除与新疆致善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博湖六分店、博湖县新丝路惠康医药第一百零店定点零售药店博湖县新丝路惠康医药第一百零四店定点零售药店;博湖县新丝路惠康医药第一百零二店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自公告之日起解除以上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布。

附件:

附件1:解除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名单

附件2:解除“门诊慢性病”医保服务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博湖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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