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过程中,我局紧扣职责,多举措推进法治宣传,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成效
(一)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
一是领导重视。商工局领导高度重视普法工作,调整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普法第一责任人,明确各股室普法任务,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方案和重点推进事项。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行政决策程序的制度建设,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制定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将“谁执法谁普法”纳入单位工作考核,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有一定的宣传经费保障,使普法工作有序推进。
(二)开展学法用法
一是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前学法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年内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专题学习4次,政治理论学习6次。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2次,政治理论学习2次。专题学习县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1次,政治理论学习2次。专题学习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委历次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系列论述7次,政治理论学习23次。二是单位主要领导参和干部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15次,邀请律师深入企业讲法7次,到党校给企业讲法培训1次,领导述法1次,组织单位11名在职在编干部参加“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学习和考试,及格率达到100%。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并发挥作用。为确保能高效、全面地服务于商工局,根据单位业务需求和法律事务特点,聘请了具有丰富经验和深厚专业知识的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彦萱作为法律顾问,对我单位对外签订的采购合同、合作协议、委托服务合同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法律审查。重点审查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合法性、公平性以及潜在的法律风险,审查合同2份,有效降低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保障了我局的合法权益。四是开展特色宣传。利用企业法治文化阵地在节庆日、法律实施日组织开展法治演讲、法治宣传、文艺汇演等各类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三)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一是落实“法治教育基层行”活动。为进一步提升企业法治意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依法经营,商工局成立普法宣传队伍,深入企业讲法17次,制定“法润天山·国旗下普法”宣传案例3个,利用周一升国旗普法宣讲6次。二是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集中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1次,“12·4”国家宪法日活动1次,“宪法宣传周”活动2次,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1次,“宪法十三进”活动11次,利用融媒体栏目宣传本行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1次。三是结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突出宣传民法典活动3次,在节庆期间组织单位干部到包联村与“亲戚”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2次,并对困难家庭、重点人员、特殊群体进行入户释法6次,宣讲党的好政策。
(四)创新普法形式
一是以案释法宣传。向企业开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宣传4次。利用微信、新闻媒体等向企业推送短视频讲解普法宣传教育3次,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节前廉政法治宣传教育5次。二是结合职责职能,制作“三微”普法作品3个,积极参司法局组织的各种活动,组织商铺依法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宣传活动23次。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思想认识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等领会不够透彻,学习不够深入,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上意识不足。
(二)宣传教育方面:法治宣传专业性不强,力量薄弱,宣传力度还不够,形式较为单一,导致宣传效果受限,难以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思想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二)创新宣传形式。加强法治宣传,丰富宣传形式,结合案例开展宣传教育,增强针对性和趣味性。
博湖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0日
2024年博湖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目录清单
共性普法目录
责任科室
个性普法目录
责任科室
普法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有限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办公室
全局干部职工和规上企业公司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招商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招商股
全局干部职工、企业法人、投资商
《中小企业促进法》
企业综合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企业综合股
全局干部职工、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