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清单要求,博湖县人社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现将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普法学法任务
(一)加强组织建设和落实机制。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在年初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由书记、局长任双组长,其余干部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确定一名普法专干,有效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及责任清单。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普法工作,我局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博湖县人社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博湖县人社局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工作的各项职责和任务。
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1、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抓好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2024年共开展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法律法规40余次,开展法律知识测试2次。
2、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法治基础,加强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能力水平。积极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2024年以来,组织干部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活动24期,参训人数115人次。同时用好微信平台,利用“法治新疆”微信平台,开展“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干部职工进行法治知识讲座1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提醒干部完成在线学习等学习任务,营造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学法、学政策、强技能的浓厚氛围,增强了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履职
1、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证件年审和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处罚集体研究决定和备案制度,把握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确保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健全完善信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全面做好工作范围内的信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完善信访接待制度,及时对接相关部门办理信访事项,依法快速处理好反映的问题、矛盾,切实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坚持重大仲裁案件上报及集体研究制度,提高仲裁裁决的准确性,努力减少和消除行政争议。
3、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运行相关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及时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完成清单管理和规范运行工作。
4、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将普法贯穿执法全过程。一是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和行业主管责任,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信息化系统。2024年对政府项目、国企项目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认真细致排查,共排查64个项目均纳入新薪通平台监管,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率、维权信息告知公示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率100%,顺利完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二是加强日常巡查检查,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全方位开展企业用工监管工作。2024年累计检查项目工地60余户(次),涉及劳动者300余名,召开座谈会4场次,下发限期整改指令10份。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快速反应、快速受理、快速处理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监察执法效能,核处欠薪线索动态办结率100%。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做到执法与普法相结合。
(三)规范决策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为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定,严格履行重大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性规定,切实落实对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备案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博湖县人社局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博湖县人社局法律顾问制度》,从律师事务所聘请1名执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争议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推进我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2024年以来,我局共向法律顾问开展咨询4次。
(四)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学习
1、开展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学习。2024年以来人社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就业促进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法律法规知识13次,党支部组织学习法律法规知识17次,每周五政治理论组织学习30次,进一步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2、加强宪法宣传教育,以宪法纪念日、宪法宣誓等为契机,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以宪法法律宣传月和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在全局组织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局各族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在宪法宣传月、国家宪法日期间发放宣传单60余份,民法典宣传月期间,组织单位全体领导干部深入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发放宣传单100余份。
3、结合“春风行动”、“人才招聘会”、“法制宣传月”、“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联谊活动开展普法活动,面向群众广泛宣传人社法律法规。开展工地送法规、入企讲法、发放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单、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劳动领域的法律知识,提高居民关于劳动法的意识。同时配合社区入户,针对一些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情况,深入居民家中,开展以案示警,以提高群众的防范能力。
三、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执法者自身的法律素养有待提高。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专注于自身执法职能行为,而没有吃透法律法规精神内涵,无法充分发挥执法过程中的普法教育效果。二是普法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有待创新。我局普法教育的方式比较单一,局限于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单,内容多为法治理论知识,群众难以理解。
四、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普法工作健康发展。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及时解决法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二)持续发挥普法工作成效,提高人社干部法律素养。持续在全系统、全社会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人社领域法律法规,持续提升人社系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三)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从源头、过程和结果全链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遵循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
(四)坚持依法决策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坚持优化流程和规范操作,切实提升加强为民服务质效,不断推进人社法治化建设。
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5日
博湖县人社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目录清单
共性普法目录
责任单位
个性普法目录
责任单位
普法对象
习近平法治思想
博湖县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博湖县人社局
全局干部职工、人社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博湖县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博湖县人社局
全局干部职工、人社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博湖县人社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博湖县人社局
全局干部职工、人社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党代会和全会精神
博湖县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
博湖县人社局
全局干部职工、人社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博湖县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博湖县人社局
全局干部职工、人社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博湖县人社局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博湖县人社局
全局干部职工、人社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博湖县人社局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博湖县人社局
全局干部职工、人社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
博湖县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博湖县人社局
全局干部职工、人社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
普法责任清单
年度重点组织普法活动(项目)名称
五月“五一国际劳动节”
参加其他普法活动节日
4月宪法法律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日节点
本单位主要普法平台或载体
博湖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