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博湖县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博湖县农业农村局在认真分析国有农场短板和巩固任务需求的基础上,针对相关行业部门评审反馈意见,结合博湖县国有农场实际,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博湖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牧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计划相关事宜,经研究决定上报博湖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牧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计划1个,即2025年新疆兴牧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饲草料加工设备采购项目,涉及资金133万元。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2025年新疆兴牧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饲草料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一)建设性质:新建
(二)项目类别:产业发展
(三)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1月-2025年10月
(四)项目建设内容:为提高饲料生产效率,降低劳动成本,加快羊产业发展,计划采购时产3—5吨高档颗粒饲料机组1套,全混合日粮制备机1套,合计133万(其中欠发达国有牧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132万元,按实际下达资金为准,超出1万元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带动欠发达国有牧场农牧户就业2人。带动增加欠发达国有农牧场受益户全年总收入12000(元/户均)。
(五)项目资金规模及来源:申请欠发达国有牧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132万元,按实际下达资金为准,超出1万元为企业自筹。
(六)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采购时产3-5吨高档颗粒饲料机组(套)=1、采购全混合日粮制备机(套)=1。
2、质量指标:设备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按期完工时间:2025年10月;采购及时率(%)≥98.0%
4、成本指标:采购时产3-5吨高档颗粒饲料机组(万元/套)≤113;采购全混合日粮制备机(万元/套)≤20;
5、经济效益指标:带动增加欠发达国有农牧场受益户全年总收入(元/户均)≥12000元。
6、社会效益指标:带动欠发达国有牧场农牧户就业(户)≥2。
7、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促进畜牧业发展。
8、满意度指标:受益农牧户满意度(%)≥95
(七)利益联结机制:项目建成后产权归新疆兴牧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国有投资所有盈利用于国有企业发展。由新疆兴牧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后期监管与更新。该项目符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带动产业发展,有效推进欠发达国有农牧场巩固提升,该项目带动受益欠发达国有牧场农牧民2户发展,预计带动增加欠发达国有农牧场受益户全年总收入12000(元/户均),为农牧民增收提供稳定可靠的经济收入来源。
(八)项目负责人:新疆兴牧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张伟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2日—2024年12月31日
监督举报电话:0996-6627106
博湖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组:0996-6929287
县农业农村局:0996-6622299
县财政局:0996-6621504
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通讯地址:博湖县人民西路102号
附件1-博湖县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备案表
博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