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博湖县民政局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民政工作,不断完善执法体系,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将日常监督管理与精准法律宣传教育紧密融合有力推进了民政领域的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法治教育
一是强化统筹谋划部署。坚持党组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民政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局党组专题召开会议研究制定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梳理更新普法责任清单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法治建设摆在事关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多次召开会议,强化总体部署和整体推进。二是严格执行学法制度。局党组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培训内容,牢牢把握法治民政正确发展方向。落实单位领导干部年终述法报告制度,将学法、用法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报告提纲。落实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开展《民法典》《宪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法宣在线”学法考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全年组织干职工开展集中学习、观看法治视频2次,结合“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2次,政治理论学法30余次,参与“法宣在线”平台考试,参与率和及格率均为100%,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80余人次,着力提升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三是营造法治文化氛围。民政局深入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和未成年人保护宣传,不断增强和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积极配合司法局开展宣传活动,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学法、普法氛围。
二、履行普法责任,确保宣传落实到位
一是结合自身需求普法。多措并举大力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提升全体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二是结合社会热点普法。组织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联合西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宣传教育服务活动。三是结合业务主题普法。民政局以涉及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业务工作为主题,结合清明节、社会救助月、中华慈善日、“5·20”、“5·28”民法典宣传日、“七夕”、“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日子,利用宣传栏和摆放宣传展板、印制发放宣传册和悬挂横幅等方式,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做到重点时间重点宣传,重点法律重点宣传,提高群众对民政政策法规的知晓率。
三、结合实际,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一是健全权责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博湖县民政局权责清单,明确并公示了权责事项、设定依据等内容,截至目前目前,我局共认领49项(行政许可4个、行政处罚16个、行政强制2个、行政检查5个、行政给付9个、行政奖励1个、行政确认7个、其他行政权力5个)。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局现有执法人员9人,明确执法权限和责任,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谨慎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执法。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普法责任制的重视和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普法责任制的科学内涵把握不全面。二是普法和执法联系不紧密,执法成绩欠缺有效总结,没有转化为普法经验成果。组织民政系统法律法规宣传较多,系统内普法工作开展较好,落实社会普法责任对外宣传有待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探索创新多样化普法途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加大普法力度,推动民政领域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法治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以集中学习为主,适当结合个人学习开展交流研讨,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不断完善学习制度与创新学习培训方式,以法治思维助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式。紧紧围绕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的总目标,完善普法工作机制,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研究创新普法活动。
三是进一步推动“八五”普法工作落地落实。全面总结“八五”期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同时进一步完善机制,克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八五”普法工作落地落实。
博湖县民政局
2025年2月18日
博湖县民政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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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目录清单 |
共性普法目录 |
责任科室 |
个性普法目录 |
责任科室 |
普法对象 |
1.《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
社会事务科 |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社会事务科 |
全局干部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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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
社会事务科 |
2.《殡葬管理条例》 |
社会事务科 |
全局干部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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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 |
社会事务科 |
3.救助管理相关 |
社会救助科 |
全局干部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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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社会事务科 |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 |
社会救助科 |
全局干部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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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
社会事务科 |
5.《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
社会救助科 |
全局干部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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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
社会事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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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社会事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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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
社会事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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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华人民共和国百年法治大事记》 |
社会事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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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 |
社会事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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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责任 清 单 |
年度重点组织普法活动名称 |
“3·8”国际妇女节、“6·1”儿童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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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其他普法活动节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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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国际妇女节、“3.27”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5.1”国际劳动节、“5.4”青年节、“5·15”国际家庭日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6·1”儿童节、第14个全国敬老月中国老年节、“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日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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