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博湖县交通运输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清单要求,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部门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责任,扎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现将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普法责任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年初进行安排部署,建立“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制,同时确定一名普法专干,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博湖县交通运输局202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博湖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工作的各项职责和任务,有效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聚焦工作重点,提升内部普法效能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一个坚持”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局将习近平“十一个坚持”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重点内容,例入政治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2024年以来,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1次,政治理论学习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2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党日专题学习1次,主要领导为党支部讲授法治主题党课和法治课2次。
(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一是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知识。突出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同时,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博湖县交通运输局法律法规个性内容清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面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使大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法治思维、业务能力。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学习43次。
(三)积极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的法治讲堂,切实提高单位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法治意识。2024年以来,积极组织干部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活动,目前已参加12期,参训人数达52人(次)。
(四)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制定《博湖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清单》,确保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和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规范和加强博湖县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定《博湖县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制度》,与新疆定疆律师事务所签订2024年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今年以来共对16份外签订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三、抓好重要节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
(一)学习宣传宪法。以4月第二十一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宣传重点,在全局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主题党日期间开展宪法宣传学习1次,通过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局各族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我局执法人员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宪法宣传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普法,宪法宣传月期间发放宣传单60余份。
(二)开展民法典学习。以5月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深入宣传学习《民法典》,将《民法典》的学习纳入政治学习计划中,组织单位全体领导干部学习民法典内容,进一步提高单位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及法律素养,期间主要领导专题讲法治课1次,政治理论学习《民法典》1次。同时我局执法人员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发放宣传单100余份。
(三)建立普法志愿队伍。一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成立普法志愿队伍,通过“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联谊活动开展普法活动,通过向包联村村民宣传国家惠民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做好入户普法工作,2024年以来通过走访开展宣传8次,宣传人数达100人次。
(四)在执法中开展精准宣传。严格“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博湖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拟定“普法责任清单”。详细梳理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细化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本单位开展的普法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2024年以来,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工作60余次,普法对象达130人次。
(五)落实从业人员普法宣传。结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交通运输活动,对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开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座谈会、发放宣传单的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进行解答,不断增强从业人员保护路产路权、安全驾驶的意识,营造更加和谐的交通环境。
四、创新普法形式,切实增强普法质效
(一)做好执法服务工作。利用自治区交通运输政务管理系统提前对客货运车辆进行预警,交通窗口工作人员提前向道路运输企业、车主提前电话通知车辆年审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向他们开展普法,降低车辆审验超期、检测超期案件。
(二)充分利用交通媒体进行普法。充分利用出租汽车顶灯等设施发布普法标语,借助客运站人流密集场所,通过宣传标语对宪法、民法典、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扩大宣传覆盖面。
五、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以提高交通运输依法治理水平为为目标,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环境。
博湖县交通运输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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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目录清单 |
共性普法目录 |
责任单位 |
个性普法目录 |
责任单位 |
普法对象 |
1.习近平法治思想 |
博湖县交通运输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 |
博湖县交通运输局 |
全局干部职工、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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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博湖县交通运输局 |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
博湖县交通运输局 |
全局干部职工、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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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
博湖县交通运输局 |
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博湖县交通运输局 |
全局干部职工、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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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党代会和全会精神 |
博湖县交通运输局 |
4.《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
博湖县交通运输局 |
全局干部职工、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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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
博湖县交通运输局 |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
博湖县交通运输局 |
全局干部职工、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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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博湖县交通运输局 |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
博湖县交通运输局 |
全局干部职工、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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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博湖县交通运输局 |
7.《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博湖县交通运输局 |
全局干部职工、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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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 |
博湖县交通运输局 |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博湖县交通运输局 |
全局干部职工、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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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
博湖县交通运输局 |
全局干部职工、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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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责任清单 |
年度重点组织普法活动(项目)名称 |
七月“中国航海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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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其他普法活动节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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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宪法法律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5月民族团结进步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日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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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主要普法平台或载体 |
博湖县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