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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20 13:22 来源:博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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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退役军人为中心,把普法工作与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紧密结合,取得显著成效。多层次多方位多元化开展普法工作,为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奋力谱写博湖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现将我局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普法责任,强化机制建设

(一)成立领导小组。坚持局党组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将普法工作列为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普法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我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普法工作的领导,为普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制定责任清单。从退役军人保障的基本职能出发,全面梳理普法内容,制定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作为普法重点内容,将普法工作融于各项日常业务之中。

二、加强学习考核,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坚持以领导干部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治度。把法律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工作例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不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最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引导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全局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确保法治建设“入脑入心”,未发生违法案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二)强化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法律顾问制度,坚持事项决策、法规拟草、合同签订等重要事项必征求法律意见原则,全面发挥法律顾问在签订和履行民事合同、重大行政决策、开展法治培训等方面职责作用,促进局内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保障依法行政有效推进。

(三)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把法治教育纳入全体干部职工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

三、融普法于日常,见宣传于真章

(一)落实全员普法,全面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贯彻宣传。将《保障法》纳入我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累计印发《保障法》宣传资料3000,先后开展《保障法》关政策解释和宣传教育工作5次;各村、社区采取“上下联动共宣传”模式,让《保障法》走进退役军人家中、普及到退役军人心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退役军人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融普法宣传于服务保障工作。通过常态化走访机制,及时做好法律政策解释宣讲,为退役军人普及最新、最需要的政策。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累计常态化走访联系服务对象1000余人次,实现辖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走访全覆盖

)融普法宣传于优抚褒扬工作。在生活方面,向优抚对象宣传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各项抚恤补助政策,严格按照标准发放待遇,2024年,发放优抚对象定期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305.35万元,惠及优抚对象166;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8万元,惠及义务家庭31户。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48万元,惠及优抚对象11;缴纳军转干部医疗保险12.39万元,惠及军转干部6名;发放去世优抚对象补助金4.63万元,惠及优抚对象家庭3户。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突出思想引领,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全面落实接收安置、就业创业扶持、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拥军优属、优抚帮扶、信访维稳等工作。

(二)积极探索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创新进步。力争在承办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举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等方面取得新的成绩,法治宣传工作水平更上一个新台阶。

博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219

博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目录清单 共性普法目录 责任科室 个性普法目录 责任科室 普法对象
习近平法治思想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办公室 全局干部职工、全县退役军人及社会公众
《中国共产党章程》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办公室 全局干部职工、全县退役军人及社会公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办公室 全局干部职工、全县退役军人及社会公众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办公室 全局干部职工、全县退役军人及社会公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办公室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办公室 全局干部职工、全县退役军人及社会公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办公室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办公室 全局干部职工、全县退役军人及社会公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办公室 《烈士褒扬条例》 办公室 全局干部职工、全县退役军人及社会公众
法目录清单 年度重点组织普法活动(项目)名称 八一建军节、“9·30”烈士纪念日
参加其他普法活动
“3·8”妇女维权日、“4·15”国家安全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日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