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普法工作与税收工作实际相结合,持续推动“八五”普法工作落实落地。现将我局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宣传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委委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普法责任制作为税务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三是立足全局谋划。制定我局“八五”普法工作方案,细化普法内容、突出普法重点、明确普法要求、夯实普法责任,将税收普法纳入绩效考评,形成“一盘棋”的普法工作格局。
(二)坚持学用结合,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标杆化引领学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对法治的带头引领作用,组织多种学习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文件精神,累计学习19次,形成学法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常态化学法用法。线下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为抓手,积极开展政治理论、专题教育、全面从严治党、政策法规、税收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文化素养等内容的培训37次,开展税收政策考试6次。线上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学习平台,采取全员培训与分类学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员学习政治、法律、法规的培训活动,按照要求参加培训考试,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三)创新宣传方式,持续加强普法质效
一是坚持把普法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八五”普法落实的基本任务,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全国税收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系列主题普法活动,组织税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6次,赠送税法知识读本、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汇编,不断拓宽法治宣传覆盖面,增强公众对宪法、民法典及税收法律法规的认知。二是坚持把普法与矛盾调解相结合。设置“税费争议调解工作室”2个,依托工作室实现矛盾纠纷归口管理,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专业涉税咨询和法律调解服务,源头化解税费纠纷、信访难题。2024年,共调解涉税矛盾145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队伍中法律专业人才缺乏,需要不断优化与改进。二是干部对涉税法律法规的学习还不深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依托“学习强国”和“学习兴税”平台,强化干部教育培训,认真做好2025年税务执法资格考试保障工作,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干部的法治素养及业务能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二)继续完善税收法治建设
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规范执法程序,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提升依法治税能力和水平,减少执法风险,严肃执法纪律。
(三)强化内部督察
加强对内控平台的使用管理,有效防范政策落实、行政管理、税收执法等风险。积极整合法制、纪检等力量,推进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深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实现查处问题、堵塞漏洞、规范执法、完善机制的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
2025年2月18日
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目录清单
共性普法目录
个性普法目录
普法对象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保密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等税收法律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等减税降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相关法律法规
全局干部职工、纳税人、缴费人、其他执法对象、社会公众
普法责任清单
年度重点组织普法活动(项目)
4月全国税收宣传月、4月宪法宣传月 、“9·10”教师节、“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