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法治县办公室的关心指导下,博湖县自然资源局结合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转变观念,狠抓落实,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文明执法,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自然资源系统管理水平,促进自然资源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
自然资源局党组将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要点,及时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优化干部力量,有序推进依法行政。配齐配强法治政府创建专职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资格人员23人、配备执法记录仪4部执法、车辆1辆。
二、坚持服务大局,着力提高法治服务和保障水平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博湖县自然资源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立足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多种形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目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8次,读书班3期,专题研讨58人次;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47次,开展交流研讨78人次;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开展党纪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35次。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引导学。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通过定期提醒、示范带动,营造出“上下同学”的浓厚氛围。同时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模式,结合警示教育片观影、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等多种形式,确保学习内容精确传达。充分运用“新疆干部网络学院”“普通党员进党校”等平台,鼓励党员干部积极掌握新政策、新理念。目前,党员干部学习时长均达到60个学时以上。全面提升觉政“一把手”的法治思维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单位主要领导要坚持以身作则、党组书记讲4次法治课,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实践者。党组书记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上报1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整改落实台账。杜绝怠于整改,对照职责清单,紧盯短板弱项,抓紧查漏补缺,形成分工明确、衔接有序、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作出的执法决定等信息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年报制度,定期对执法案卷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行自查,利用日常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方式,及时了解掌握“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实现执法全过程的记录留痕。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记录备查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及做出的决定,由专人负责全过程如实记录,并按文书档案保存要求完整存档备查。严格落实责任股室工作职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为目标,将“三项制度”的落实作为局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持续稳步推进。通过不断收集和整理新的典型案件,案例库已得到了不断丰富和完善,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更多的参考和借鉴资源。通过模拟演练,执法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变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为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运用自由裁量权基准提供了有力支持。2024年度共查处2起案件,经召开法制审核领导小组会议,给予处罚0.4万元。
四、明确普法重点,广泛宣传促进文明执法。
制定了《自然资源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重点普法内容,发挥各股室职能优势,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宪法宣传月、宪法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活动12场次受益群众500人次。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局会议,对于法律顾问依照程序提出意见和建议作为依法决策重要程序。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让干部在实践中执法懂法,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将法治宣传与自然资源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宣传力度,围绕法治工作重点,确定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要点,针对不同普法对象,进行相应的宣传,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抖音、微博、微信群、入户、重要节点等方式,大力宣传法制工作的内容、范围和意义,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体系。将法治宣传与自然资源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宣传力度,围绕法治工作重点,确定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要点,针对不同普法对象,进行相应的宣传,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抖音、微博、微信群、入户、重要节点等方式,大力宣传法制工作的内容、范围和意义,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体系。
五、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自然资源管理更高水平。
一是积极报批建设用地。已批新增用地项目6个,上报新增用地报件5个。二是加快土地供应。供应存量建设用地22宗,面积86.8275公顷,其中:划拨土地12宗,面积64.5497公顷;出让土地10宗,面积22.2778公顷。三是持续开展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处置批而未供土地61.24公顷,完成年度任务的249.96%;处置闲置用地2宗,面积0.556公顷。四是加快设施农业用地报批工作。拟申请办理农业设施用地12宗,已完成备案5宗,剩余7宗待上报政府审批。五是编制上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和储备地块22宗;完成土地市场动态巡查系统2023-2024年162项巡查任务;积极开展制定博湖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工作。全面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稳步推行“一窗受理”、不动产电子证照、抵押权人单方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及特色服务等措施,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坐窗口办件体验活动18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7个,不动产登记质效持续提升。
六、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通过持续深化“放管服”工作,优化营商环境,设立建设工程审批“一站式”服务大厅,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对申请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的,被“首问”的工作人员耐心指引到所在部门办理。通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减少内部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只让办事人员多跑脚、不让群众多走路”,扮演好“代办员”、“跑腿人”“店小二”的角色,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目前,“互联网+登记”建设中已实现“跨省通办”、网上支付、电子证照应用、“不动产+金融联办”、“一窗受理”等优质服务模式。平台可以受理房屋抵押登记、房屋预告+预抵押登记及房产信息核验,专人负责网上业务受理、审核、答复等工作。现与1家银行通过不动产专线实现不见面抵押。目前,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1201件,其中不动产证书800件,不动产抵押证明194件,注销登记165件,查封登记39件,“跨省通办”业务94件(其中预告登记及预抵押登记业务21件,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73件),委托查询及个人查询2800余人次。二是完成博湖县不动产登记系统土地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登记等模块更新升级改造及数据接收入库工作,已移交119宗林业登记纸制资料。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严格落实和完善社会治安各项防范措施。
(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制度,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以长牙齿的硬措施,确保博湖县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三)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完善有关制度,健全工作措施,将依法行政工作同步纳入全年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并通过严格的监督考核机制,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力争使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加大对兄弟县市和先进执法单位的对标对表力度,借鉴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不断完善工作程序,优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四)加大廉政建设力度,从源头上制止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暗箱操作和不履行职责现象的发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把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五)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并根据自然资源管理的具体工作情况,对案卷评查工作的方式方法进行及时调整,在统一评查的基础上增加专项检查及日常监督,加大整改力度,以案卷评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博湖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