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学法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编制就是法治”的工作理念,采取领导带头学、集中学习、理论研讨、观看视频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度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首学一小时”等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县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10余次、开展法治讲座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1次,每期带头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
(二)认真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聚焦机构编制工作,坚持把法治建设与机构编制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做好上年度述法及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真正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每一项决策部署的落实落地。持续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推动部门全面完整精准履职、优化协同高效尽责,结合机构改革和法律“立改废释”等情况,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博湖县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目前11个县直部门上报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等待确定后上会调整。
(三)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制度列入县委中心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安排,将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纳入领导干部任职谈话内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今年来,县委中心组、编委会学习机构编制相关知识5次、主体班培训1次。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水平和机构编制法制观念加强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
二、亮点工作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优化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做好博湖县机构改革方案的拟定上报、组织实施等工作。将老干部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进一步加强党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不再保留单设的县委老干部局。组建县委社会工作部、数字化发展局,调整优化老龄工作体制,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更好地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已制定并督促执行8个党政部门和11个相关部门的“三定”规定,完成4个单位6名工作人员转隶。
(二)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行以县为主的行政执法体制,博湖县保留中央明确的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交通运输、应急管理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对现有的县民族宗教工作执法队、县劳动监察大队、县水政监察大队等3支其他行政执法队伍进行撤并整合,执法职责回归机关,由主管部门现有人员承担,人员、编制以及公益服务职能划转至职能相近的事业单位。
(三)调整完善乡镇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聚焦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四项主要职能,因地制宜整合优化、综合设置乡镇内设机构。印发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乡镇机构统一设置“五办五中心”。综合执法办和综合行政执法队合署办公,赋予乡镇更多自主权,乡镇可结合实际,统筹使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人员,确保编制使用效率最大化。持续清理乡镇挂牌,除中央有明确要求外不再加挂各类牌子。
三、问题短板和下一步工作
回顾2024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这主要得益于上级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同志们的全力支持与配合。同时,我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不到位的地方。
(一)法治学习宣传力度不够。仍然存在实用主义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用的法学的多,不经常用的法学的少,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还有提升的空间。
(二)创新意识和主动谋划能力欠缺。习惯遵循上级安排的规定动作,缺乏主动结合实际情况去挖掘特色、开展创新工作的意识,思维较为局限,难以突破常规模式,致使法治工作特色不鲜明、创新性欠缺。
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学习,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学法用法普法协同推进,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持续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反复学、深入学,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树立编制就是法治的理念,推动机构编制管理的法治化建设。
(二)聚焦法治建设,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列入学习内容与培训安排,强化党员干部“编制就是法制”意识。加大违规违纪整治力度,纠治“条条干预”问题,严肃纪律。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与联动,形成合力,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持续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三)深化事业单位与政法体制改革,高质量推进基层治理效能提升。一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优化“小散弱”事业单位的布局结构,指导修订“三定”规定,提升机构设置和运行管理效能,确保事业单位改革取得实效。二是推进政法领域体制改革。重点推进公安机关的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完善机构职能体制和编制管理制度,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高质量推进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工作。按阶段、步骤和节点落实清单编制工作,确保清单编制稳步推进,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