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违反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约定,现将2024年10-12月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发现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博湖县人民医院
博湖县人民医院存在部分患者存在无指征相应适应症检查血清胱抑素(CystatinC)测定、血同型半胱氨酸测定、心肌三项、左心功能测定、无机磷测定、氧气吸入收取总数量超患者住院日、血清载脂蛋白AI载脂蛋白B同时检查、依达拉奉右莰醇注射用浓溶液超限使用、精神科监护、分解住院、低标准住院的问题。
医保部门依据《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对涉及11项的违规金额907874.38元全部给予追回,并对博湖县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限期整改,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博湖县卫健部门。
二、博湖县蒙医医院
经查,博湖县蒙医医院存在无相关疾病指征适应症,开具血清肌钙蛋白I测定、无机磷测定、氧气吸入收取总数量超过患者住院日、低指征入院的问题。
医保部门依据《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对涉及4项的违规金额427784.38元全部给予追回,并对博湖县蒙医医院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限期整改,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博湖县卫健部门。
三、博湖县博湖镇卫生院
经查,博湖县博湖镇卫生院存在超限用药、超适应症检查、超适应症用药、低标住院的问题。
医保部门依据《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对涉及4项的违规金额4528.52元全部给予追回,并对博湖镇卫生院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限期整改,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博湖县卫健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