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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宜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4-12-27 15:58 来源:博湖县医疗保障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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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2024年12月2631日税务缴费系统停机升级,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12月31日前,已在博湖县医保局参保登记的参保群众,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自行缴费,正常享受2025年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二、参保群众缴费前如需办理相关医保业务(续保、暂停等),请在2024年12月31日前,到行政服务大厅楼医保窗口或乡镇、村(社区)办理完业务,并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完成缴费。

三、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缴费的,将按照集中参保缴费期内落实相关政策,医保部门政策咨询热线:0996-6929206

四、关于停机期间缴费问题,请前往行政服务大厅二楼税务窗口办理,或咨询经办热线:0996-6626055,0996-6624686

博湖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