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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总工会关于小额企业筹备金回拨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30 11:11 来源:博湖县总工会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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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建会筹备金收缴管理的通知》、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或筹备金)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为了保障企业筹备金的及时到位,更好地发挥工会服务职能,博湖县总工会本着及时回拨工会筹备金的原则,经企业自主申报,相关部门认真审核,现将审核符合条件的4家企业工会筹备金回拨名单及金额进行公示。回拨工会筹备金名单公示如下:

                 博湖县小额企业工会筹备金回拨名单

序号 回拨所属时间段 企业工会名称 金额(元)
1 201910-202301 博湖县随风商贸有限公司联合工会委员会 9264.8
2 202304-202404 新疆浩得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博湖县分公司工会委员会 2137.5
3 200912-201901 博湖县棉麻公司工会委员会 9858.16
4 201710-201901 博湖县长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博湖县荣达驾校)工会委员会 9982.89
合计 31243.35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博湖县总工会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按公示内容予以实施。公示期:2024730日制202485

办公地址:博湖县影剧院4415办公室

联系电话:6622380

博湖县总工会

2024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