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一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质量,精准谋划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指南(试行)〉的通知》(新乡振〔2022〕35号)文件要求,中共博湖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博湖县2024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储备项目库、计划库动态调整工作,谋划编制了博湖县动态调整2024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储备库、项目计划库,通过相关行业部门的评审,经中共博湖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认为18个项目可纳入博湖县动态调整2024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储备库、项目计划库,涉及资金2885.91153万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0996-6622385
县农业农村局:0996-6623337
县财政局:0996-6621504
农业农村部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通讯地址:博湖县人民西路102号
电子邮箱:bhxxczxj2021@126.com
博湖县动态调整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储备库备案表
中共博湖县委员会农村工作 博湖县财政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