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逐步缓解博湖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社区(村委会)、乡(镇)政府和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的流程进行审核。现将2024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拟保障对象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对公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凡匿名反映情况,无确凿证据,或查无实据的,不影响分配。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经查实存在欺骗隐瞒行为,直接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
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6日止,共7天。
联系电话:0996-6622650
附公示名单:
1.刘芷妍2.李西杰3.阿提古丽·木拉卡地儿4.胡泽涛5.买热巴·玉素甫6.王会楠7.张芳雄8.娜孟格日力9.薛娟娟10.马春花11.易燕12.瞿晶13.张云华14.李萍15.买哈巴·吾甫16.黄天源17.冯晓翔18.依再古·艾麦尔19.姜鹏20.孟克杰勒根21.宋玺22.梁秀艳23.热依汉古丽·约麦尔24.倪晓庆25.隋海涛26.户伟研27.努尔比耶·艾散28.丁鹏程29.高东鹏30.陈家豫31.滕英32.侯邦国33.冯晓妮34.马英35.江大海36.陈刚37.古力孜热·海热提38.古丽娅尔·艾尼玩39.赵蕾40.艾孜买提·亚生41.杨辈兰42.白桂环43.唐开均44.常建军45.阿巴拜克日·阿曼46.帕尔哈提·克力木47.刘云宣48.王海华49.艾合太木·库尔班50.李奎德51.艾布来提·肉孜52.吐汗·萨排尔53.果海尔罕卡力54.殷如55.李建忠56.热孜宛古丽·纳斯尔57.买买江·扎伊提58.古丽扎尔·阿卜都拉59.何欣60.刘梦瑶61.买买江·艾尼玩62.艾合太木·喀斯木63.陈红艳。
博湖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