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

博湖县关于超限超载称重检测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30 17:48 来源:博湖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量:
打印 字体:【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十五条“流动检测点远离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并公布的执法站所、停车场、卸载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进行处理”的规定以及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有关治超工作批示精神的通知》(新治超办【2021】8号)文件要求,经博湖县治超办现场勘验研究决定,现对治理货物运输超限超载车辆称重检测点和临时卸货点进行公告:

一、称重检测点:

G218线K693+350         巴州中博能源有限公司电子汽车衡、

负责人:薛守华    联系电话:0996-6623557

G218线K699+000         博湖县乐佳佳继平供销超市电子汽车衡

负责人:田会      联系电话:13579049906

G218线K691500          博湖县来福计量站

负责人:胥晓燕    联系电话:0996-6625105

C615线                  博湖县库代力克村程锦农业科技发展公司电子汽车衡

负责人:王兴军    联系电话:13709950007

二、临时卸货点:

G218线K704+950公路右侧

G218线K725050T型路口处右侧50米处(博斯腾湖乡入口右侧)

C615线博湖县库代力克村程锦农业科技发展公司院内

特此公告

博湖县超限超载治理办公室(代章)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