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乌兰再格森乡党委、政府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力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大力加强法治宣传力度,不断强化依法治理意识,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开创了乌兰再格森乡法治建设工作的新局面,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法治政府责任落实
坚决贯彻县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优化工作部署,强化督导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抓实落地;根据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为副组长,综治、司法、党政办、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乡党委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注重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障,在人力物力上大力支持,为法治政府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年初详细制定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细化干部学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全乡领导干部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狠抓领导干部法治培训,通过会议集中学习、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先后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及村两委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度和会议精神进行了系统学习。2023年,中心组学法9场次,政治理论学法28场次,专题培训3场次。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强化公共法律体系建设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确保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乡党委政府要求凡是准备上乡党委会议议题中涉及法律事务的,需提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党政办和乡政府法律顾问征求意见,积极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全面铺开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合法性工作要求,建立由分管政法领导为负责人的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司法所为合法性审查机构,同时制定乡合法性审查目录,以清单方式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理顺工作流程,确保了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聘请腾格斯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并服务于乌兰乡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对招商引资、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草拟、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合同审查、案件审查、信访接待等各类涉法、涉诉事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023年,法律顾问参与乡政府事项共47件,其中重大决策和重大合同审查22件,一般合同审查17件,一般性法律审查8件,代理民事纠纷案件1件,为乌兰乡党委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及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筑牢平安建设基础
(一)依法履行复议职责。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工作,在办理复议案件过程中,针对案件特点,细致耐心说导,积极与申请、被申请人沟通,2023年接到行政复议0起。
(二)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督促指导,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充分发挥与人民法院信息互动作用,及时督促行政机关做好应诉相关准备,并主动与法院、原告沟通和协调,妥善处理行政争议。
(三)用好“四早”抓手,化解矛盾促和谐。乌兰再格森乡利用“乌兰说事日”“矛盾纠纷溯源治理”等创新机制,乡、村两级建立人民调解队伍,依托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月开展1次培训,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方法,2023年为群众提供劳资问题、代牧托养、土地承包等方面法律援助、咨询6次。针对收集发现的可能引发矛盾的问题实行党委早部署,村两委早介入,调解队伍早化解、网格员早落实,实现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矛盾不上交。2023年共调处矛盾纠纷132起,调解成功132起,成功率100%。
五、下一步计划
(一)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内容、扩大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着力抓好部门办事流程的信息公开。
(二)进一步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确保村级公共权力阳光规范运行,坚持“村账乡管”,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继续加大对普法工作的贯彻执行力度,要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提升法治观念。要促进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四)进一步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合同等合法性审查,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理顺工作流程,确保了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