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支持和指导下,县审计局始终坚持把普法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将普法工作贯穿到审计工作各个环节,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职责,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审计、依法监督各项任务,促进审计各项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现将相关情况自查如下。
一、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情况
博湖县审计局高度重视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工作。一是第一时间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安排部署法治工作。2023年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工作4次,主要领导安排部署法治工作4次,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确保全年法治工作扎实推进。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纳入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纳入审计业务学习内容,组织学习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36场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2场次,开展法律法规进社区宣传14场次。
二、开展学法用法工作情况
博湖县审计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始终自觉把审计工作融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职尽责,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升审计能力,提高审计效率,积极制定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计划,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内容,并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通过集中学习,运用“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国家审计网络培训平台等形式,组织开展分层次的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意识。二是通过将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促进审计工作依法开展。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通过依法审计,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案件线索的揭露和查处力度、加大对重大风险隐患的揭示和反映力度,加大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在积极发挥审计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推动完善依法治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一是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学法一小时”,组织审计干部参加国家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巴州审计局举办的“审计业务提升培训班”共计11次、组织3名干部去南京审计大学培训审计业务知识、“逢九必讲·法治讲堂”等43余次。通过这些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和法治素养。二是组织干部在重点节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三是组织安排宪法法律宣传月和重点节日期间宣讲法律法规、印发宣传册。截至目前,给辖区居民印发宣传册180余册。
组织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一系列志愿者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领导干部带头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干部定期入户走访、入户释法等方式开展基层群众法治宣传21次,组织理论学法12期,组织参加学法考试63人次。
四、加强监督力度,护航审计高质量发展
博湖县审计局围绕主责主业,坚持执法与普法相融合,使每一个执法、管理、服务行为都成为普法行为,把执法过程变成法治宣传过程,以扎实的工作举措推动普法责任制再落实。2023年以来,审计干部年度学法考试通过率均达100%。鼓励支持年轻干部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考试。目前,县审计局有执法证9人,符合国家审计署对开展审计执法工作的基本要求。一是将深化普法工作与规范审计执法同落实,促进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加强审计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意识,每年开展2次以上的审计干部法律法规考试,将审计项目实施过程梳理细化,规范审计业务文书。二是有效杜绝审计执法的随意性,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防止审计风险。坚持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生命线的理念,实行审计项目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控制。所有审计项目流程都有明确详细的书面记载,并入卷存查。确保查出的问题经得起质询,形成的结论经得起考验。
五、存在的问题
(一)对新修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和深度仍有待加强,法治知识掌握广度有待拓宽,相关法治宣传工作的开展仍需坚持,干部自主学习法治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的主动性需要继续提升。
(二)在监督实践中法治宣传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原因是理论联系实际还不够紧密,实践深化认识还不够扎实,学习成果运用还不够到位。
六、下一步工作开展方向
(一)进一步加强审计法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要求,切实加强推动审计机关法治建设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既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还要促进被审计单位依法规范履职。
(二)加强审计监督。按照年初审计项目计划,扎实开展财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项目等审计工作,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开展专项资金审计,通过审计监督,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和依法履职。
(三)加强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动。一是制定的审计项目计划及时征求组织部、纪委、监委等成员单位意见。二是严格按照上级巡审联动工作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完成经济监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