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支持和指导下,县统计局始终坚持把普法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将普法工作贯穿到统计工作各个环节,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职责,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项任务,促进统计各项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
一是高度重视,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安排部署法治工作。今年以来,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工作4次,主要领导安排部署法治工作4次,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确保全年法治工作扎实推进。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纳入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党校教学内容,组织学习党内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34场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2场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1场次,统计局主要领导参加“法治博湖·半月谈”访谈节目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场次。
二、开展学法用法工作情况
我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内容,并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通过集中学习,运用“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等形式,组织开展分层次的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意识。二是通过开展季度集体提醒谈话、统计专项治理、专项纠治工作及“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落实年”活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县相关部门学法内容。通过学习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突出“头雁效应”,增强全县各级统计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
三、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一是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学法一小时”,组织统计干部参加国家、自治区统计局举办的“统计大讲堂”、钉钉在线统计学习、“逢九必讲·法治讲堂”等43余次。稳定乡镇统计员和“四上”企业统计队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分专业开展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15场(次),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法治素养。二是组织开展统计开放日活动,向普查对象、报表主体大力宣传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通过经普快板、知识问答、“两员”心声、国旗下宣讲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群众对普法、统计法律法规以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知晓率。三是充分利用中国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大型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进行法律法规宣讲、印发宣传册。截至目前,给各乡镇、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印发《统计法律法规明白册》400余册。
四、加强监督力度,护航统计数据质量
我局围绕主责主业,坚持执法与普法相融合,使每一个执法、管理、服务行为都成为普法行为,把执法过程变成法治宣传过程,以扎实的工作举措推动普法责任制再落实。一是积极组织年度学法及执法证考试。2023年以来,统计干部年度学法考试通过率均达100%。鼓励支持年轻干部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及统计执法证考试。目前,县统计局有统计执法持证人员9人,符合国家统计局对开展统计执法工作的基本要求。二是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严格按照州统计局关于开展年度统计执法检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各专业工作实际,制定《博湖县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随机抽取部分“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统计执法检查,以检促改,提高企业依法统计意识。三是认真开展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数据核查及常规数据比对的工作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做到走访一处,宣传一片,达到强化企业统计员依法统计工作思维的良好效果。我局累计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向企业统计员派发宣传折页400余份。
五、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治统的氛围不浓厚。主要表现在引导干部自觉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办法不多,形式单一。
(二)统计法治环境有待优化。主要表现在个别企业缺乏对统计法律的敬畏意识。有的统计调查对象对于填报统计数据的积极性不高,存在催报现象。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抓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贯彻。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加强督促指导,坚决扛起统计数据质量管控责任。
(二)强化政治担当,加大普法宣传。充分利用中国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大型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增强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知法用法守法意识。
(三)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统计执法秩序。引导统计调查对象健全统计原始凭证,确保执法检查有据可依,有据可查。认真执行立、结案报告和重要统计违法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务求统计执法案卷更加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