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49号),对符合发放技能提升补贴的2家参保企业6名职工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7天(12月12日-12月18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职工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博湖县人社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96-6623058
监督电话:0996-6623055
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博湖县2023年度技能提示补贴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