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城镇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环办﹝2017﹞5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2023年第四季度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2日
电话:0996-6622750
通讯地址:巴州生态环境局博湖县分局(博湖县团结路918号),邮编:841400
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表 (2023年第四季度 )
表-1 博湖县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
表-2 博湖县供水厂出水水质信息
表-3 博湖县用户水龙头水质信息
说明:水源地水质检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39项,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检测项目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中的31项,每季度检测1次,由新疆昌源水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检测。
附件:博湖县水源水博湖县出厂水博湖县末梢水博湖出厂末梢10月分包博湖县地下水10月分包
巴州生态环境局博湖县分局 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博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