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启动实施援疆资金援助内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2016〕1479号》文件精神,经过层层把关筛选,并报送县乡村振兴局审核确认无误,现将符合资助条件的(7人)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天(2023年9月18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正规方式和途径向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举报。
附件:2023—2024年第二批河北援疆资金资助内地普通高校巴州籍学生人员名单公示表
举报电话:0996-6622366、0996-6626030 联系人:赵娟
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