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和档案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要求,经全国深度困难职工申请,基层单位工会审核、博湖县总工会复核,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现确定将符合资助条件的伊然·赛买尔等2名学生,为博湖县2023年“金秋助学”受助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限5天(2023年9月15日起至2023年9月21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正规方式和途径向博湖县总工会举报。
举报电话:0996-6622380
附件: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和档案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要求,经全国深度困难职工申请,基层单位工会审核、博湖县总工会复核,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现确定将符合资助条件的伊然·赛买尔等2名学生,为博湖县2023年“金秋助学”受助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限5天(2023年9月15日起至2023年9月21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正规方式和途径向博湖县总工会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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