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的工作要求,现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举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举报事项
社会各界和企业对存在以下情况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可重点进行举报:
一是强制收费。主要包括: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
3.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等。
二是重复收费。主要包括:
1.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2.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等。
三是违规收费。主要包括:
1.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2.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3.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4.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5.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6.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等。
四是不规范收费。主要包括:
1.会费和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2.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等;
3.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二、重点举报内容
为利于及时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行业协会商会的名称、收费项目、内容、金额以及相关开展涉嫌乱收费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和企业如发现社会组织涉嫌乱收费的线索,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县民政局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县民政局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联系人:王陆斌
博湖县民政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