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我局工作效能,促进我局依法科学履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自治州党委编办《关于认领公布自治区各部门系统区地县三级权责清单指导目录的通知》(巴州编办〔2022〕3号)要求,我局对照司法行政系统区地县三级权责清单指导目录共认领权责事项19项,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审定通过,现将博湖县司法局权责清单目录公告如下:
我局共计行政许可事项1项,行政处罚7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奖励5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权责清单目录公开后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修改完善,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支持我局权责清单建设工作,并对我局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我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意见建议可通过传真、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向博湖县司法局办公室反馈。
传真号:0996-6625124
电话:0996-6623877
通信地址:博湖县博湖镇团结东路65号
邮编:0996-841400
博湖县司法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