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11月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
2022年12月2日
附件: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件种类 身份证件号码 生产经营地址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91652829MA78DKU54F 巴州豫新水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博湖县分公司 赵冲 居民身份证 412824********1432 新疆巴州博湖县本布图镇乔鲁图木呼尔村1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