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级项目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库实行动态化管理。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程序,对2022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和动态调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筛选编制了博湖县2022年度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通过相关行业部门的评审,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通过,认为16个项目可纳入2022年度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涉及资金5259.1万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0996-6622385
县乡村振兴局:0996-6623337
县财政局:0996-6621504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通讯地址:博湖县人民西路102号
电子邮箱:bhxxczxj2021@126.com
博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博湖县财政局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博湖县2022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备案表(清理规范)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