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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城市绿化服务中心、博湖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2年12月29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请债权。
特此公告
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