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博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湖县人民路153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6622806
负责人:张国晋
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记录、会议纪要整理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四)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督办工作。
(五)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安排,承担县人民政府接待和政务联络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乡镇和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六)负责指导、监督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七)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县人民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本单位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中心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文秘、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绩效、党务工作,负责保密、档案、印章使用管理和会务、接待、宣传、政务公开、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工会、工青妇、扶贫等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统筹本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博湖县人民路153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6622806
负责人:张国晋
(二)政务服务(博湖县行政服务中心)。
负责区“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含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对相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咨询导办、协调督办和综合服务,承担相关审批服务事项的收件、发件、审核工作,负责对企业和市民的咨询、辅导。组织、协调、督办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人群的政务服务导办代办工作。指导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的“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导办代办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博湖县人民路153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6622806
负责人:马艳梅
(三)政府督查室。
负责县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工作目标的督查落实;负责县人民政府党组会、全体会、常务会、有关专题会决定的重大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和领导批示的督办,并及时报告执行情况;负责对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党委、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和交办事项的督办以及落实情况的反馈;负责政府重要督查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做好专项督查调研;负责办理自治区、自治州、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完成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督查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博湖县人民路153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6622806
负责人:马超
(四)信访局。
负责信访工作、群众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综合指导,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负责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各级领导定期接访、机关干部下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责信访信息的整理和报送工作。
负责接待群众到县党委、政府的来访工作受理、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综合分析来访情况,及时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信息;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群众赴县党委、政府集体信访和非正常上访,维护正常信访工作秩序。
负责群众来信的受理、交办、督办、回复和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承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信访局交办信件的办理、回复工作;综合分析群众来信和人民建议情况,筛选重要信息,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群众来信的统计、分析、通报和总结工作。
负责群众来电和州(县)长信箱网上信访事项的受理、交办、督办和回复工作;承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信访局网上交办信访事项的办理、回复工作;汇集和分析研究网上信访舆情,对重大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办公地址:博湖县人民路153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6622806
负责人: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