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博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湖县团结东路51号
办公时间:
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
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6621335
传真:0996-6623725
负责人:王勇
职务:党组书记、副主任(局长)、四级调研员、县网信党工委委员
内设机构:无
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2、负责检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
3、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和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职责,研究提出博湖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规划重大项目的生产力布局;编制、下达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负责全县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招投标配套改策;负责重大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涉外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县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审核上报、审批专项规划;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同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并实施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油气管道保护及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推动高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服务业的建设与发展。
7、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
9、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全县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博湖县全社会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协调生态建设、环保产业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1、审核、评估和论证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制定、管理建设项目年度资金投资计划;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负责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工程监理的招投标管理和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管理。
12、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地方储备粮油和物资储备管理有关政策。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油和物资储备规划、建议,负责编制粮油、棉花、食糖、食盐等重要商品储备、轮换、投放计划和实施日常管理,承担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管理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军民融合工作及军粮供应规范化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县能源利用状况监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意见审核和监察;承担节能产品与节能服务市场监管;承担全县能源监察执法(监测)指导和协调;负责全县能源监察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受理查处违法违规用能案件。
14、参与起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有关规范性文件。
15、负责博湖县国防动员办公室相关职能。
1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