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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03-15 16:44 来源:博湖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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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机构名称:博湖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文化体育影视和旅游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996-6622166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负责人:杨金保   职务:供销社副主任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的方针政策;深化供销社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二)按照县政府授权和有关单位委托承担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重要农副产品、新网工程、棉花储备管理工作,农村废旧物资回收工作。 
  (三)  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供销合作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扶持城乡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建议,了解、反映供销社系统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全县供销社系统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农产品市场调研,培育农产品市场、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社、各类消费合作社等中介服务组织国,加强商品供求、市场、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 
  (五)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现代流通体系和现代营销方式,发展社区性、综合性、便民性社会综合服务性,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等社会化服务的需要。 
  (六)组织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党建、政工、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
  (七)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使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职能。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社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