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博湖县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全县GDP三次产业结构比重由2023年的41.7:8.1:50.2调整优化为2024年的38.2:9.3:52.5,呈现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能源产业升级的良好态势。
一是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落实重点国家生态功能区主体责任,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要求,凡是县域内的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建设、景区建设、项目开发等内容全面服从生态环境保护,严禁“两高一低”项目进博湖。
二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以绿色蔬菜特色养殖、水产芦苇等优势产业,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旅游商品开发、光伏发电新能源等绿色工业,积极培育和发展资源、能源低消耗的产业和非资源型产业,打造县域新能源基地增长极。
三是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坚持把良好的生态作为最大的优势和潜力,全面发展以生态旅游业为核心的绿色经济。强化资金投入,争取政策支持在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品牌培育、旅游服务提质、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持续用力。以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为支撑的产业体系已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