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9日,巴州生态环境局博湖县分局对辖区内滴灌企业展开全面日常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核查滴灌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仔细比对环评文件与项目建设内容,确保企业从源头符合环保要求深入生产车间,查看滴灌带生产设备及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此外,还核对企业排污许可证上的许可事项,包括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和排放量等,并与实际排放情况进行比对。检查发现,个别企业存在排污许可证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限期整改。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巴州生态环境局博湖县分局提出了具体处理建议: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现场整改,需要时间整改的明确期限,并安排专人跟踪复查。同时,向企业负责人强调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要求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今后,巴州生态环境局博湖县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滴灌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扩大检查范围,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为博湖县环境污染防治筑牢基础,推动县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保障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单位:巴州生态环境局博湖县分局
审核:刘屹
供稿人:库万古里·热伊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