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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发改委认真学习新《能源法》

发布日期:2025-02-21 13:11 来源:博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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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博湖县发改委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新的《能源法》已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118日表决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37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511日起施行。能源法是能源领域基础性、统领性法律,是做好能源工作的基本遵循。能源法是能源行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能源改革发展实践的法治化成果,集中规定了我国能源发展的大政方针、根本原则和重要制度,对于进一步夯实能源领域法治根基、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等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新《能源法》共九章八十条,对能源工作基本原则和要求进行了规定,涵盖了能源规划、开发利用、市场体系、储备应急、科技创新、监督管理等能源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

学习中,县发改委党组强调,作为县级能源管理牵头部门,全体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能源法,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及时全面掌握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能源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全社会履行好绿色用能、节约能源的义务,凝聚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营造良好的节能法治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