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巴州生态环境局博湖县分局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学习研讨,博湖县分局分党组书记刘屹主持,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2025年1月24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环办执法[2025]4号),《意见》涵盖了“加强源头预防,注重事前预警;做好普法指导,引导企业守法;做好普法指导,引导企业守法;强化科技赋能,推动精准执法;规范涉企检查,约束执法行为;统一裁量基准,促进过罚相当;注重罚后整改,提升执法效果;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八个方面的重点内容。会上,对《意见》进行了全文传达学习,随后,结合博湖县分局围绕生态环境主责主业工作开展了交流研讨,共同为优化营商环境出谋划策,着重从五个方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主动靠前服务。及时对接上级环保部门,对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核心流程深度梳理,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流程,主动对接县发改部门项目工作,靠前跟进,做好政策指导、服务。
二是加强政策指导,助力企业发展。利用“双随机”执法检查、日常帮扶指导,深入企业进行“一对一”政策解读,针对不同行业特点,收集整理污染防治等相关资料,畅通12369(环境信访、政策咨询)专线,确保企业及时掌握政策动态,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支持。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实现精准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减少对企业的日常干扰。根据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对环保信用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环境违法企业加大查处力度,实现精准执法。
四是建立沟通机制,倾听企业诉求。定期召开政企座谈会,收集企业在环保方面的困难与诉求,确保企业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为重大项目当好“环保管家”,从项目规划到建成投产提供环保政策的指导,助力企业绿色稳健发展。
五是惠企减负,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严格执行上级环保部门制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企业,不予行政处罚,给予批评教育与整改指导;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进行非现场监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实现监管效能与企业发展的双赢。
此次专题研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更加牢固,思路更加清晰,目标任务更加明确。下一步,博湖县分局将继续深化改革,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环保服务。
来源:巴州生态环境局博湖县分局
审核:刘屹
供稿人:丁俊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