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博湖动态

博湖县开展环评分类管理法规范推动项目建设

发布日期:2024-11-19 16:27 来源:博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点击量:
打印 字体:【

近年来,博湖县持续加强环境保护,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法”,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博湖县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一是对于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是对于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项目,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是对于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只要求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同时,博湖县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据悉,前三季度,博湖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16亿元,带动建筑业增加值2.52亿元,同比增长30.9%,项目建设实施促进建筑业高速发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法”有力地规范推动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