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定点零售药店自觉履行医疗保障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2024年10月28日,博湖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干部分组对县域内定点零售药店医药服务行为开展专项检查。
医保局干部深入各定点零售药店,对药品明码标价、药品进销存数据、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医保刷卡情况等进行了细致全面的检查,对是否存在串换药品、冒名使用他人医保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生活用品、诱导销售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重点排查。在检查过程中,针对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不完善、近效期药品管理不规范、药师不在岗等问题,医保干部现场填写检查记录表,提出整改要求,并结合当前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全面加强处方流转全流程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处方欺诈骗保行为。并督导各定点零售药店依法依规为参保群众提供医保缴费咨询、医保费用结算等服务。
下一步,将持续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回头看”,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定点药店重点督办,在全县形成医保基金“全面排查、重点管控、数据分析”的监管新格局。同时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其他监督检查方式有机衔接起来,通过日常检查撕开问题“口子”,努力做到检查一个、查透一个、规范一个,当好医保基金“守护人”,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有序、健康的医药环境。(供稿人:焦瑜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