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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发展改革委组织学习《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4-10-22 11:10 来源:博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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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作出系统部署,县发展改革委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该文件进行认真学习

《意见》要求,要健全拖欠企业账款清偿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司法机制。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和项目资金监管。定期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跟踪资金拨付情况。完善工程价款结算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支付监管。要健全防范化解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制度机制,并加强执法监督。督促国有企业规范和优化支付管理制度。要优化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健全投诉督办约束机制。要强化组织保障和监督,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拖欠成因及防范化解举措的研究,合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审计监督。

下一步,县发展改革委将结合我县实际和自身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向企业宣传《意见》的相关内容和政策措施,提高企业的知晓度和维权意识,让企业了解自身的权益和投诉渠道;二是强化项目审批与资金监管。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过程中,严格审查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按规定落实到位。对于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不得开工建设,从源头防止因资金不足导致的拖欠账款问题。定期检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到位情况,跟踪资金拨付进度,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企业账款;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拖欠企业账款的失信惩戒机制,对拖欠账款的企业和单位,依法依规纳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增强企业诚信意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推动《办法》落实到位。(供稿人:王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