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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改革

发布日期:2024-09-20 17:13 来源:博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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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要求,博湖县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改革。

一是统一审批流程。主要包括: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行区域评估、推行告知承诺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1-8月,博湖县通过项目审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13亿元。

二是统一信息数据平台。博湖县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审批数据实时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是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博湖县统筹整合各类规划,构建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同时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1-8月,博湖县通过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审批项目62个,核准和备案项目12个,办结率100%

四是统一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申请人信用记录,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1-8月,博湖县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899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