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要求,博湖县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改革。
一是统一审批流程。主要包括: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行区域评估、推行告知承诺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1-8月,博湖县通过项目审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13亿元。
二是统一信息数据平台。博湖县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审批数据实时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是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博湖县统筹整合各类规划,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同时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1-8月,博湖县通过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审批项目62个,核准和备案项目12个,办结率100%。
四是统一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申请人信用记录,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1-8月,博湖县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899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