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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采取措施保障药品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有序开展

发布日期:2024-07-18 10:27 来源:博湖县医保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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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阳光采购工作能有序开展,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维护参保群众用药权益,2024博湖县医保局采取了以下相关措施。

一、开展实地指导与普法相结合。深入医疗机构对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自治区药品和耗材阳光平台的操作进行了指导,组织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相关人员学习医保政策、药品耗材阳光采购和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二、制定联合监督检查制度。联合卫健委、市监局等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政策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落实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集中带量采购的各批次约定采购量未及时采购、三方协议未及时签订情况及时予以约谈提醒,对屡改屡犯、屡教不改的医疗机构,按照各自职责严肃处理。

三、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组织辖区内10家医疗机构对落实集采药品医用耗材应采尽采、非中选同通用名采购使用率、保障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及时足量供应、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上报问题说明和整改报告。

落实以上措施后,将有效促进博湖县药品和耗材阳光采购和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稳步推进,保障10家医疗机构临床用药。(乔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