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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2024年一季度城乡居民收入情况分析

发布日期:2024-05-22 19:59 来源:博湖县统计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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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实现良好开局

分城乡来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97元,同比增长5.5%,增速较去年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在全州排第5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7元,同比增长13.3%,增速较去年同期提高7个百分点,比全州增速高3.7个百分点,在全州排名第3位,实现良好开局。

1博湖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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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收入结构特点

2024年一季度,博湖县城乡居民收入结构基本保持稳定。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构成来看,工资性收入仍是城镇居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5258.57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3.38%。人均经营净收入877.07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0.57%;人均财产净收入264.64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3.19%;人均转移净收入1897.06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2.86%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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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显示,工资性收入仍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力量。财产净收入对可支配收入影响有限。经营活动日益好转,其主要原因是博湖县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和个体快速发展。此外,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及文化旅游业等行业不断复苏,这都促进了经营性收入的快速增长。转移净收入平稳提升,民生保障不断加强。博湖县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连年提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社会救助标准持续上调,成为转移净收入增收的重要因素。一系列惠民措施为城镇居民增收提供有效保障,各项政策福利有效带动了转移净收入增长。

2024年一季度,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项构成中,工资性收入为489.70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最高,占48.16%;人均经营净收入为246.27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4.22%;人均财产净收入24.26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39%;人均转移净收入256.65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5.24%。因此,工资性收入是拉动第一季度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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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建议

(一)加大就业保障力度。扩大就业容量,拓宽就业渠道,稳步提高就业率。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不断扩大社会就业面。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培训服务、注重权益保障,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稳步提升就业质量。

(二)扩宽居民收入来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多举措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为企业输血补气,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和活力。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财产性收益,逐步推动收入从主要依靠工资性收入向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并重方向发展。

(三)政策兜底保增收,发挥好转移净收入的助力器作用。一是持续落实好民生保障相关政策,构建长效机制,健全灵活就业人员、新型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提高社会保障的覆盖力度和广度。二是全面落实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和救助政策,及时发放各项补贴,做好兜底保障工作。三是扩大对农业发展补贴奖励范围,足额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别名草原奖补)等,调动农民群众务农种粮的积极性。

(四)激发消费新活力。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国家5A博斯腾湖大河口景区,深入挖掘旅游资源,通过整合文化、生态、旅游、农业等资源优势,实现全产业链、全要素增收。加快推进乡村美食产业和乡村休闲旅游业互促共融,以“美食+旅游”的方式带动218国道两旁30余家农家乐增收。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采取“技工学校+基层组织+旅游公司”联动模式,开展种植、烹饪、服务、农产品加工等职业技能培训,新增就业人数,让群众吃上旅游饭,挣上旅游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