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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湖:警示教育守底线 风清气正迎新春

发布日期:2024-02-08 19:26 来源:博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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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自治州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28日,博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春节节前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增强廉洁意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会议传达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通报中央纪委《通报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自治区纪委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第2期通报7起典型案例》,全体党员干部共同观看警示教育片《濯锦Ⅱ-上集(护)》,结合工作实际,党组书记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哪些突出特点》党课,并开展节前集体廉政谈话,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观念和法治意识,时刻绷紧廉政之弦,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

会议指出,逢年过节,是人情往来的高峰期,也是四风问题的易发期,更是对党员干部党性、作风的考验期,也是我们践行两个责任、狠抓廉政建设的关键节点。越是过节,越要警钟长鸣、越要保持清醒。大家要自觉警惕和防止节日病的侵蚀,做到风清气正过节。严格执行廉洁过节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做到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用的坚决不用、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刻认识到廉洁自律的重要性,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二是严纪律,要知所循、知所守、知所惧,在权力、金钱和名利面前,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清醒和状态,做到用权不任性、言行不骄纵、做事不妄为。三是强责任,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节日病”、杜绝“节日腐败”。四是守家风,要自觉把好“生活、交友、廉洁”三道关口,时刻保持自警、自醒、自律,以上率下培树良好家风,聚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