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位清查数据审核工作要求,为提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博湖县经普办积极开展五经普清查数据审核改错工作,确保清查数据审核改错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一是高度重视,分工负责。县经普办认真贯彻《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要求,倒排时间表,进行了专业分工,集中精力抓实数据审核工作。
二是严格标准,提高质量。鉴于清查数据审核改错工作量大,时间非常紧迫,为保证清查数据质量,加快工作进度,县经普办目前组织各乡镇经普办相关人员到县经普办集中对清查数据进行统一审核改错,对清查数据处理平台上退回的各类需核实修改的清查数据,及时组织核实、修改错误数据。目前已退回修改错误1000余条。
三是部门协作,明确时间节点。县经普办利用县直各部门数据继续核实普查对象真实情况,对跨区域经营单位,审核出的重名、重码的单位,县经普办人员主动联系,积极协调,及时处理,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清查阶段数据审核改错工作。
目前,博湖县经济普查单位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全县单位清查已核查单位1307家,完成清查底册1307家的100%,正常填报942家,正常填报率为72%;核查个体户2661家,完成清查底册2671家的99.6%,正常填报1983家,正常填报率为74.5%。平台单位差错数398个,个体差错数1个,正在稳步推进清查数据审核改错工作,预计于10月中旬底完成数据审核改错工作。
(撰稿:邓鑫审稿:苟秀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