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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召开法治建设督查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3-05-26 19:52 来源:博湖县司法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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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21日下午,博湖县召开法治建设督察工作推进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长王二文同志主持会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国晋同志、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骆建鑫同志参加会议。参加此次会议还有49个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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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报了自治州法治建设督察第四指导组赴博湖县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工作时反馈的问题,并对迎接自治区法治建设督察工作进行部署。

王二文指出,全县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法治建设督察的政治属性,深刻理解开展法治建设督察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加快推进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夯实基层法治基础的重要举措。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要把自治州法治督察问题整改作为提升法治督察实效的突破口,及时总结梳理自治州法治建设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短板,纳入政府重点督察工作内容,针对共性问题向全县通报,对个性问题向有关单位一对一反馈,强化跟踪问效,督促整改提升,切实把督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提升法治博湖建设的新动力。

张国晋指出,全县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紧跟序时进度,狠抓整改落实。按照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工作机制,对照整改任务,采取倒排工期、压茬推进方式,进行集中整改。全县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对督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高标准落实、高质量推进。

骆建鑫指出,全县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法治建设督察对博湖县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迎接自治区法治建设督察的安排上来,对自治州反馈问题要立查立改,强化落实。对照本部门职责,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进行查缺补漏,自觉接受督察、主动配合督察、全力支持督察,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法治建设督察事项,圆满完成这场法治大考

(撰稿人:恩和明德)